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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11-21 07:01:02

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21日起,调低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相应修订《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下调为0.3%。

本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2%下调为0.08%。

二、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

根据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事宜对《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调整,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更新调整“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部分内容,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说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5年11月2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四、重要提示

上述调整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公告后执行。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