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和F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1月24日起对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和F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新增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D类和F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F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按0.2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增加D类和F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D类和F类四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现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
类、C类、D类或F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D
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
码
020033
C类份额
基金代码
020034
D类份额
基金代码
025640
F类份额
基金代码
026061
2、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D类和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Y<7天
Y≥7天
赎回费率
1.50%
0.0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F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和C类基金份额相同。
3、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C
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D类和F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申购F类基
金份额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20.00元(含申购费)。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调整有不同规定,
投资者在相关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D类和F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申请最
低份数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网点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
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
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
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二、本基金新增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5年11月24日起,本基金新增D类和F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
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D类和F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一:《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修改前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
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
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
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
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修改后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4、C类、D类、F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5、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2、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D类、F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
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第十四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其
中:
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
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
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净申购金额
的5%,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
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
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
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邱军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
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变
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需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其
中:
C类、D类和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
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
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决定开办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
务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五部
分 基 金
费用与税
收
第十六部
分 基 金
的收益与
分配
第十八部
分 基 金
的信息披
露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
率计提。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F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F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D
类和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
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基
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二:《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一、基金托
管 协 议 当
事人
三、基金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
查
八、基金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修改前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
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
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
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
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
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币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
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
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
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
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
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
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后得
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
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
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修改后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 -20
层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
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
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
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
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
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
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
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
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
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
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
额总数后得到的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
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九、基金收
益分配
十、基金信
息披露
十一、基金
费用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
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
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
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
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
赔偿: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
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
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
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
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
担50%。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
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
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
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
购或赎回金额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
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赔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相关公告、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
费率计提。
……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
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
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
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
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
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
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
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
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
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
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
不能按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
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
或赎回金额等),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
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D
类和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
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公告、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相关公告、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F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F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