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非个人投资者代销渠道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先锋日添利
基金主代码 00415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调整非个人投资者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限额起始日 2025年11月25日
调整大额转换转入限额起始日 2025年11月25日
限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0,000.00
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限额的原因说明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先锋日添利A 先锋日添利B
下属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004151 004152
该分级基金是否调整非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额 是 是
下属基金的限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0,000.00 2,000,000.00
下属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0,000.00 2,000,000.00
注:(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先锋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25日起,本基
金调整非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
转入业务限额,即非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
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下同)本基金的金
额不应超过200万元。若非个人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
销机构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200万元(不含),或非个人
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
金额超过200万元(不含),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但本
公司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A类、B类份额合并计算进行限
制。
(3)本基金限制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
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恢复或调整上述代销渠道大额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
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2)先锋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
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
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