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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5-11-26 07:01:42

关于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01)、华夏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27)、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01)、华夏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23)、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26)、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68)、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47)、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62)、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01)、华夏中证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58)、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83)、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892)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本公司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