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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5-11-26 07:01:4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交银养老2035三年

基金主代码 0086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5年11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养老2035三年A 交银养老2035三年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97 01722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 不适用 是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

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

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

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暂无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

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本基金不收取赎

回费用。其中,对于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的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网站。

4.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销

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

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已于2022年11月28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6.2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

安排和规定为准。

6.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

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6.4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

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6.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1月11日以及

2022年11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6.6就已开通申购、赎回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

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当日即可申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等各项业务。

具体就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业务开通状态请详阅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查阅《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了解本公司更多网上直销业务规则及功能。

风险提示: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

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

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的

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

(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

的前一日。

到达目标日期(2035年12月31日)后2036年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转型

为“交银施罗德债基优选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不再设置最短持有期,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三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

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

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

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