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西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11月26日起新增委托华西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业务开通情况、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费率优惠情况以华西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3504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505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23512 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
000385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0386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6869 景顺长城稳健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870 景顺长城稳健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23392 景顺长城稳健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F
001194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407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137 景顺长城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4926 景顺长城安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5805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5806 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065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066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138 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2139 景顺长城安益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8999 景顺长城景颐嘉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000 景顺长城景颐嘉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0011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012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1018 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1019 景顺长城安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杨儒
电话:18874199608
传真:0755-83025723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https://www.hx168.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https://www.hx168.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