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加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加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加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加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加医疗创新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A类016756;C类0167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11月30日。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自2025年11月14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5年11月30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4、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后续公告。
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
客服电话:400-00-95526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