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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27 11:09:32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11月2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普冉股份”(证券代码:68876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