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
银瑞信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工银瑞信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本基金相
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及代码:工银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01597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
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为2025年12月20日。若截至2025年12月2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
金合同,且无需就此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2025年12月20日为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12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
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
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
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