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3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思瑞浦”(股票代码:68853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