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丰和5号

(918065)集合理财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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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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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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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日期:2019-03-28
  • 基金经理:刘昕 王丹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东方红丰和5号 基金全称 东方红丰和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918065 成立日期 2019-03-28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刘昕 王丹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其他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5.1%
开放日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第N个常规开放期(N≥1)为满[13+12*(N-1)]个月的月度对日(含)起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集合计划当日不开放,开放期顺延.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投资目标 在追求集合计划资产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及现金类资产占组合资产总值的比例为不低于80%.(2)本计划投资债券的债项评级必须为AA及以上,无债项评级的,以主体评级为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为A-1级(如无债项评级的,主体评级不得低于AA)及以上.(3)本计划投资民营企业发行的债券评级需在AA+(含)以上,投资上限为本计划资产净值的20%.(4)本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60%.(5)本计划投资于所有非公开,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6)本计划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只限于债项AA+及以上,且只能投资于优先级.(7)投资于单一债券及单一主体发行债券的比例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利率债除外).(8)可转债,可交换债投资比例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不可投资私募可交换债,可转债.(9)权益类资产市值加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多单合约价值减去空单合约价值)投资比例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且股指期货保证金占用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5%.(10)国债期货:保证金占用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5%,固定收益及现金类加国债期货净敞口不超过资产净值的140%,其中国债期货净敞口按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轧差计算.
投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