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

(952035)公募混合型
0.7318 0.15%+0.0011
单位净值 [2024-04-24]
0.9310
累计净值 [2024-04-24]
       
净值估算 [2024-04-24   ]
  • 最近一月:-4.05%
  • 最近一季:11.33%
  • 最近半年:-0.65%
  • 今年以来:0.30%
  • 最近一年:-18.91%
  • 最近两年:-16.26%
  • 最近三年:-49.26%
  • 成立以来:---
  • 成立日期:2020-03-25
  • 基金经理:周晨 杜浩然
  • 产品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 最新份额:2.30亿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最新规模:2.08亿元
  • 投资风格:
  • 管理公司:国泰君安资管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 基金全称 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952035 成立日期 2020-03-25
基金总份额(亿份) --(2023-12-31) 基金规模(亿元) 1.59亿(2023-12-31)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周晨 杜浩然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主要投资于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优秀企业,并通过宏观、市场和价值分析,捕捉价值型公司(价值公司)的投资机会。通过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和股票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风格 --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辅之以基金管理人自行开发的数量化辅助模型,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从分析基金投资者行为特点和需求入手,确定流动性需求,并将其作为资产配置和构建投资组合的一个约束条件,同时配合大额退出的制度安排,使投资组合能够满足流动性需要。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的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本基金将从行业配置策略和公司精选两方面进行具体股票筛选,并基于此形成两级股票池。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和行业景气程度,以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基础,挑选出以下行业: 增长前景持续向好的行业或处于周期景气复苏上升期的行业; 随GDP增长、居民收入提高以及城市化过程出现重大机遇的行业; 宏观经济调整周期内仍有稳定增长的行业; 受益于人民币升值周期和经济结构性调整的行业。 2)公司股票精选策略 本基金结合使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方面的方法精选符合条件的股票。本基金定量分析使用的指标包括成长指标、价值指标和盈利指标,针对不同行业采取相应的估值方法。同时,本基金对精选公司使用内部的企业竞争力分析等方法进行定性分析,结合行业估值模型来考察个股的基本面,并判断企业是否具备以下特征: 行业地位突出、有市场定价能力,主营业务鲜明且具备核心竞争力; 公司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管理能力较强; 有合理的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具备长远规划; 注重股东长期回报; 有一定的自主品牌和创新能力; 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良好。 组合调整策略 本基金采用两级仓位配置策略确定股票的仓位。股票总仓位包含基本仓位和动态仓位两部分。其中,基本仓位一般保持在50%左右,主要投资增长明确、可长期持有的成长股(即明星股)和估值便宜、有一定行业发展机遇的价值股(即价值股)。动态仓位主要体现策略研究和行业研究的成果,通过宏观、市场流动性和行为金融分析,选择具有阶段性机会的蓝筹股和主题股票,以期通过灵活的动态仓位调整策略,体现研究价值,获得超额收益。但从整体而言,产品仓位会较为稳定在一个合适的水平,年均换手率也将明显低于同类产品,从而更好地体现研究和长期投资的价值。 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重点关注:(1)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2)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相对优势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