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融通财富2号A15

(B51015)集合理财混合型
1.0710 0.13%+0.0014
单位净值 [2016-04-15]
1.0710
累计净值 [2016-04-15]
  • 最近一月:0.52%
  • 最近一季:1.70%
  • 最近半年:3.47%
  • 今年以来:2.11%
  • 最近一年:---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7.10%
  • 成立日期:2015-04-22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中信建投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融通财富2号A15 基金全称 中信建投融通财富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15类份额)
基金代码 B51015 成立日期 2015-04-22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开放日 (1)优先级 A 类份额开放期安排 存续期间管理人提前公告每一期优先级、风险级的开放申购期,每一期优先级除该期对应的开放申购期,委托人可以参与该期优先级份额外,该期优先级封闭运作。 在每一期优先级对应的开放申购期委托人可参与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在某个开放申购日参与的计划份额,必须符合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该份额对应开放日的参与条件与参与安排,参与条件与参与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分类情况、份额代码、参与规模、参与上限与下限、运作期、对应的退出日、预期收益率等。 (2)风险级 B 类份额开放期安排 风险级 B 份额只能由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除每个开放期进行参与退出外,在满足集合计划合同约定自有资金参与与退出条件的情形下,管理人可以通过设置临时开放期自行安排自有资金的参与退出并公告。
投资目标 在追求集合计划资产长期安全的基础上,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也可以投资于各种现金管理类资产。 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现金管理类工具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投资比例为 0-100%; (2)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 0-100%;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通过投资于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管理类工具实现现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1、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投资策略 首先,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标的证券选择标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等动态分析,选择业绩优良、流动性较好的证券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标的证券。 (1)最近两年上市公司股票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无其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负面信息,所属公司股票不属于 ST、*ST、S*ST、SST 等分类; (2)不接受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3)限售股限售期应小于融资到期日; 同时,管理人在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融入方财务状况、资产状况、风险偏好、资金用途和以往信用状况等有关信息综合评定融入方的信用等级,选择资质良好的融入方进行交易。 最后,管理人依据客户资信情况和担保品资质等情况,明确对应的履约保障机制和应处理措施。当融入方质押证券市值不足、资金交收违约或发生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事件时,采取要求融入方补交担保品、处置质押的证券或者要求客户提前购回等措施。如处置融入方质押证券后仍不足初始交易金额的,向融入方追索。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标的证券的履约保证比例的警戒线以及最低线如下: (1)无条件全流通股票:警戒线值应不低于 1.6(含);平仓线值不低于 1.4(含);限售股票:警戒线值不低于 1.8(含),平仓线值不低于 1.6(含)。 (2)到达最低线,管理人需在 T 日即刻通知客户需提前回购或补充质押,若客户未按要求提前回购或补充质押,则管理人将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对质押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 以上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投资策略的标准或要求均仅为每笔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时的选择标准或要求,其不适用于该笔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完成后的情形。 2、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管理类金融品种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