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惠福州长乐泰禾红誉
(B60260)集合理财其他
1.0049
-0.50%-0.0051
单位净值 [2015-01-28]
1.0909
累计净值 [2015-01-28]
- 最近一月:-0.59%
- 最近一季:0.88%
- 最近半年:0.62%
- 今年以来:-0.01%
- 最近一年:---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2.14%
- 成立日期:2014-04-14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浙商金惠福州长乐泰禾红誉 | 基金全称 | 浙商金惠福州长乐泰禾红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基金代码 | B60260 | 成立日期 | 2014-04-14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其他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大业信托?泰禾II号股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A类优先级信托单位、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 |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除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外将单一投资“大业信托.泰禾日号股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A类优先级信托单位。本集合计划由计划管理人与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大业信托.泰禾11号股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为达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的,将集合计划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加入该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运用的具体方式为: 信托计划所募集的信托资金中的一部分资金以股权的形式对福州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瑞”)进行投资,以支持福州长乐泰禾红誉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剩余资金以债权的形式对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航)进行投资,以支持福州长乐泰禾红誉一期项目的开发建设。 信托计划的闲置资金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信托受益权等金融产品;为提高信托计划经济效益,信托计划中的现金部分可用于兑付受托人决定提前终止的全部或部分各类优先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风险控制措施主要为:1)红誉一期在建工程抵钾,为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相关协 议项下债务/义务/责任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抵钾担保。 2)红誉二期土地抵钾,为福州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相关协议项 下债务/义务/责任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抵钾担保。在福州泰航申请开发货款时,大业信托配合解钾。 3)福州泰航1000/股权质钾,为福州泰航在相关协议项下债务/义务/责 任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质钾担保。 4)福州泰瑞全部剩余股权质钾,为福州泰航在相关协议项下债务/义务 /责任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质钾担保。 5)上市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000732) 为福州泰航在相关协议项下债务/义务/责任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泰禾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为福州泰航在相关协议项下债务/义务/责任的展行向受托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