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通质押宝5号B
(C61013)集合理财债券型
1.5811
-0.06%-0.0010
单位净值 [2021-06-17]
1.7011
累计净值 [2021-06-17]
- 最近一月:-1.80%
- 最近一季:4.13%
- 最近半年:10.21%
- 今年以来:5.79%
- 最近一年:12.93%
- 最近两年:30.16%
- 最近三年:35.61%
- 成立以来:95.21%
- 成立日期:2015-03-27
- 基金经理:陈艺丹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华融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华融通质押宝5号B | 基金全称 | 华融通质押宝5号B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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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C61013 | 成立日期 | 2015-03-27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艺丹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自集合计划成立起每满6个月至7个月之间,管理人安排连续10个工作日作为华融通质押宝5号A和华融通质押宝5号B开放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开放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本集合计划的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第一个开放日为P日,则开放期为P日至P+9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自动顺延。当本集合计划规模到达本产品存续期参与规模上限,管理人可提前结束开放期。若开放期结束时(P+9日),仍有部分在预约赎回日收到的退出申请未得到确认,则管理人可延长开放期。 开放期之前设置预约开放期。预约开放期为集合计划每个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之前的10个自然日。管理人只在预约开放期接受华融通质押宝5号A和华融通质押宝5号B委托人的退出申请预约,在开放期不再接受退出申请;华融通质押宝5号A和华融通质押宝5号B委托人可在预约开放期提出参与申请预约,也可在开放期提出参与申请。具体开放期和预约开放期安排以公告为准。管理人需在预约开放期之前至少1个工作日公告本次开放期和预约开放期的安排。 | ||
投资目标 | 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的投资机会,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回购,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2)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3)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代表同意以上约定,本集合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无需再征询委托人同意。同时,委托人同意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同意管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同意管理人根据管理人与融入方的委托进行交易申报。 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进行关联交易。但前提是管理人需遵循委托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但管理人应与托管人就新增投资品的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等达成书面一致。 | ||
投资策略 | 管理人借助国内大型信托公司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领域的丰富投资经验和完善分析体系,在参考国内大型信托公司投资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对上述金融产品的投资标的、产品结构、期限和流动性设置等核心要素的系统化分析,选择综合收益率高、风险可控、流动性匹配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