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山峰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40962)集合理财债券型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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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 [2015-06-30]
1.0000
累计净值 [2015-06-30]
- 最近一月:---
- 最近一季:---
- 最近半年:---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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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孟宪春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中山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中山山峰3号 | 基金全称 | 中山山峰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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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S40962 | 成立日期 | 2014-09-03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孟宪春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限内不设置开放期。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谋取集合资产的增长。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方正富邦资管-融峰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闲置资金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方正富邦资管-融峰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6笔应收账款,标的应收账款剩余规模约1.24亿元。 方正富邦资管-融峰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风控措施包括:所投资标的应收账款将进行转让登记,若融资人未能履行回购义务,将由应收账款付款人偿还标的应收账款;将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如融资人违约,将启动司法程序处置标的;通知应收账款所有付款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融资人具有回购义务,若应收账款租金回款现金流不足以偿还专项计划本息,不足部分融资人需补足;应收账款付款人若未按约定支付任何一期租金,则融资人应将此应收账款替换为金额更高的其他应收账款;融资人代收代划租金,管理人对租金还款情况进行监管;融资人互相担保,任一融资人如未如约履行相关义务,则另一融资人有义务代其履行相关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