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通质押宝2号A2
(S55601)集合理财混合型
0.9209
0.00%0.0000
单位净值 [2021-02-01]
1.2147
累计净值 [2021-02-01]
- 最近一月:0.00%
- 最近一季:-0.58%
- 最近半年:-8.42%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8.65%
- 最近两年:-9.02%
- 最近三年:-9.33%
- 成立以来:8.58%
- 成立日期:2014-09-12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华融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华融通质押宝2号A2 | 基金全称 | 华融通质押宝2号A2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基金代码 | S55601 | 成立日期 | 2014-09-12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无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以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通过对于当前国家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填的细致分析及研究目坝想主动地对计划的大类资产进行配置调整,致力于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获取长期抱定投资收益的目标。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回购,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2)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3)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仅人登记为管理人。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代表同意以上约定,本集合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无需再征询委托人同意.同时,委托人同意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同意管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同意管理人根据管理人与融入方的委托进行交易申报。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进行关联交易。但前提是管理人需遵循委托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但管理人应与托管人就新增投资品的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等达成书面一致. | ||
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资本市场运行环搅和资金情况,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确定集合资产在股票质押式回购和固定收益关资产、现金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根据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动态调整各类别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控制或规避投资风险.提高资产配罩效率。 2、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现金类资产的投资主要考虑本集合计划的总体流动性需求,在为集合计划的动态资产配置提供有效缀冲的基础上获得高流动性资产的稳定收益。配置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主要以政策面调控和资金面分析为基础,在控制凤险的前提下,结合不同类型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和货币市场预期收益水平、银行存款的期限、债券回购的预期收益率来确定高流动性资产的配置,并定期对短期金融工具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本集合计划整体具有良好的流动性。3、固定收益类资产技资策略为取得且好稳定的投资收益,在资产配置方面此部分投资将投资于具有较高预期收益率.拥有且好兑付能力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同时将根据本集合计划整体收益、风险及流动性需求,动态配置合理的投资期限,以使各级投资者在投资期间内的收益与风险水平不变。管理人捋利用自身专业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结合产业发犀方向,精选优质项目追行固定收益的投资4、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投资策略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投资,要按-定标准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的质押股票进行筛选,深入研究标的股票的各方面要素,根据不同的性质的股票制定相关处置措施,以保证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安全性。管理人还应该研究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主体的相关资质,依照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同时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整体收益的情况,合理动态配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投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