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优智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P2906)集合理财混合型
1.1520
0.81%+0.0093
单位净值 [2019-08-09]
1.2135
累计净值 [2019-08-09]
- 最近一月:0.76%
- 最近一季:4.36%
- 最近半年:5.23%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8.52%
- 最近两年:12.89%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15.20%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陈艺丹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国新国证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华融优智5号 | 基金全称 | 华融优智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基金代码 | SP2906 | 成立日期 | 2017-02-17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艺丹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5.1%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股票质押式资产,也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1)股票质押资产: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间接参与股票质押业务的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回购标准审核等事宜。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代表同意以上约定,本集合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无需再征询委托人同意。同时,委托人同意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同意管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同意管理人根据管理人与融入方的委托进行交易申报。(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固定收益类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3)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高流动性的保本保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到期日在1年内的政府债券、现金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金管理类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理类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现金管理类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进行关联交易。但前提是管理人需遵循委托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但管理人应与托管人就新增投资品的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等达成书面一致。 | ||
投资策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