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分红预告》中对收益分配的规定和安排,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08年12月17日进行第三次分红,每10个单位计划份额分红金额为2.20元,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后计划单位净值不低于1元。
关于第三次分红的其他相关安排见《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分红预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