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行的有关规定,我行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业务合同专用章”,专用于投资托管服务的部签署投资托管业务合同。
我行在2008年12月1日以前签署的集合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不变;通过我行渠道销售的集合资产管理的管理合同,继续使用我行网眯业务公章签署;自上述日期起,对通过我行书记处渠道销售的集合的签署条款,我行可在托管人盖章处,加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业务合同专用章”。该合同专用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函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托管服务部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