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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组清算事项说明清算事项说明2009年3月28日至2009年4月15日

2009-04-20 14:56:22

(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一、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1、基本情况

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5]170号文《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和管理人,本集合计划于2006年3月28日公告成立。本集合计划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3年,自2006年3月28日至2009年3月27日止。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间实收参与资金为1,268,114,745.60元(含利息转份额),折合1,268,114,745.60份计划份额,该资金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众会字(2006)第YB0043号"验资报告审验。

2、清算原因

存续期限到期

3、清算期间

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于2009年3月27日终止本集合计划,并于2009年3月28日开始清算,清算期自2009年3月28日开始至2009年4月15日。

4、其他重要清算事项

根据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小组的方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保证金账户的资金由管理人用自有资金垫付。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自本集合计划终止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三、清算情况

自2009年3月28日起,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 资产处置情况

1、截至2009年3月27日银行存款4,376,972.69元,清算期间收到中登的结算备

1 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组清算事项说明

付金划款415,849,058.96元,银行存款6,256,556.55元(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偿还各项负债和费用合计131,830,409.35元,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为294,652,178.85元。

2、截至2009年3月27日结算备付金为421,188,010.99元,清算期间收到立立电子的退款563,350.80元,划入银行存款和交易保证金416,995,712.88元,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为4,755,648.91元。

3、截至2009年3月27日交易保证金为286,629.72元,清算期间增加1,146,653.92元,清算结束日交易保证金为1,433,283.64元。

4、截至2009年3月27日应收利息为88,958,32元,清算期间计提应收利息226,665.68元,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为315,624.00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146,837.32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168,680.48元,应收权证保证金106.20元。

(二)负债处置情况

1、截至2009年3月27日应付赎回款125,688,210.06元,清算期间划出赎回款125,688,210.06元,清算结束日应付赎回款为0.00元。

2、截至2009年3月27日应付管理费为463,405.67元,清算期间偿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3,405.67元,清算结束日应付管理费为0.00元。

3、截至2009年3月27日应付托管费为83,413.04元,清算期间计提托管费33,767.82元,偿还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89,582.85元,清算结束日应付托管费27,598.01元。

4、截至2009年3月27日其他应付款250,000.00元(管理人在产品成立前垫付的交易保证金),清算期间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金额6,256,556.55元,清算结束日其他应付款为6,606,556.55,元,其中管理人海通证券垫付结算备付金4,755,648.91元,交易保证金1,433,283.64元,应收银行和结算备付金利息315,624.00元,垫付其他费用2,000.00元,清算审计费50,000.00元,清算律师费50,000.00元。

(三)持有人权益情况

截至2009年3月27日持有人权益为294,422,497.68元,清算结束日持有人权益为294,522,580.84元。

(四)清算损益情况

清算期间共发生净损益294,522,580.84元,明细如下:

2 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组清算事项说明

项 目 金 额

-、清算收益(清算损失以"-"号表示) 294,422,497.68

二、存款利息收入* 226,665.68

三、其他收入 7,195.80

清算收入小计 294,656,359.16

三、托管费** 33,767.82

四、银行划款费用 10.50

五、清算费用 100,000.00

1、审计费 50,000.00

2、律师费 50,000.00

清算支出小计 133,778.32

六、清算净损益(清算损失以"-"号表示) 294,522,580.84

* 存款利息收入226,665.68元为2009年3月28日至2009年4月19日计提的存款利息。

**托管费33,767.82元为2009年3月28日至2009年4月19日计提的托管费。

四、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清算结束日剩余财产294,522,580.84元,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本集合计划全部持有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分配清算结束日剩余财产。

截至2009年3月27日单位净值为0.7689元,清算结束日单位净值为0.76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