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大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光大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光大阳光2号”)已于2009年8月30日到期终止。本公司作为光大阳光2号的管理人,已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于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3日对“光大阳光2号”到期资产进行了清算,现将资产清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清算期末资产份数:289,055,828.76 份;
二、清算期间利息收入:30,949.32 元;
三、清算审计费用:76,301.37 元;
四、清算期间银行费用:460.50 元;
五、清算结束日剩余财产:516,311,521.69 元;
六、清算结束日单位净值:1.7862 元。
光大阳光2号清算后的全部委托人本金及投资收益已于2009年9月3日从光大阳光2号托管账户划出,请委托人注意查询。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4008888788-2。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9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