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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公告

2010-04-06 00:00:00
尊敬的委托人:

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所含子计划国信"金理财"多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多策略子计划",国信"金理财"收益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收益增强子计划")已于2010年1月5日正式成立,我公司作为管理人已于2010年1月5日在网站上作出本集合计划的成立公告。根据《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收益互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委托人的申购和退出申请。封闭期满后,每个工作日开放,委托人可在开放日申请参与或退出本集合计划。

自成立之日(2010年1月5日)起,本集合计划现已经过三个月封闭期的投资运作,自2010年4月6日起,将于每个工作日开放。本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现将开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自2010年4月6日起的每个工作日(本公司暂停申购、退出时除外),委托人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1

二、特别提示

1、《管理合同》和《说明书》均约定:(1)当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委托人退出日和本集合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2)在委托人退出和本集合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清算资金中扣除。根据该约定,管理人将在委托人办理退出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时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办法如下:

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持有期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100365DPR*001????PP

其中:

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委托人退出日;

1P为委托人退出日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日的子计划单位累计净值;

0P为委托人参与日的子计划单位累计净值;

*0P为委托人参与日的子计划单位净值;

D为委托人持有子计划的实际天数;

R为持有期年化收益率。

管理人按超额比例的方式提取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

多策略子计划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2 年化收益率(R)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总额(Y)的计提公式

R≤6% 0 Y=0

R>6% 15% Y=A×(R-6%)×15%×D/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