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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0-07-29 00:00:00
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0年6月28日起向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进行推广。截止到2010年7月23日,首次推广发行工作已顺利结束,所有参与资金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推广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232,779,645.95元(含推广期参与资金按照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人民币88,400.90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集合计划成立

按照单位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的资产规模为232,779,645.95份。其中个人投资者有效参与资金及利息为人民币178,769,755.90元,折合为178,769,755.90份华西证券锦诚1号份额;机构投资者有效参与资金及利息为人民币42,925,145.00元,折合为42,925,145.00份华西证券锦诚1号份额;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华西证券锦诚1号有效参与资金为人民币11,084,745.05元,折合为11,084,745.05份华西证券锦诚1号份额;有效参与户数为145户(含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以上数据的计算和确定均严格遵守《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

合资产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0年7月29日正式成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二、关于持有份额查询

委托人可于2010年8月2日起到原参与网点柜台查询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打印份额确认凭条。委托人也可以通过管理人网站(www.hx168.com.cn)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推出的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直接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三、关于本集合计划的相关费用

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管理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不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本集合计划成立后,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审计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费等按有关约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四、关于封闭期

根据《华西证券锦诚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

将从成立后开始封闭3个月,封闭期满后的前5个工作日为首次开放期,首次开放期结束后,每3个自然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为开放期。委托人可以在开放期间通过本集合计划各推广机构办理参与和退出申请。届时,管理人将发布相关公告。

五、关于本集合计划信息披露

管理人将于每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www.hx168.com.cn)披露截止前一工作日的每份额净值。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www.hx168.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六、关于客户服务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享受到本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客户对账单服务等,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8-818;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或到原开户网点完善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