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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参与和退出的公告

2010-08-03 14:56:28

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本集合计划”)即将结束建仓,根据《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将提前结束封闭期,开始转入开放期。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集合计划的在封闭期之后的全部存续期均为开放期,开放期起始日为2010年8月4日。在开放期的任意一个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日,投资者均可以办理本计划的存续期参与和退出业务。

2、开放期间的价格确定:未知价原则,即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参与和退出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金额参与、份额退出原则,即存续期参与以金额申请,退出以份额申请,退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

4、其他事项详见《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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