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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2010-08-25 14:56:28

尊敬的委托人:

首先感谢您基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管理人")的信任,参与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并签署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了维护您自身的利益,国泰君安特别提示您在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以及风险揭示书和其他相关信息,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后独立做出是否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定。

本集合计划根据证监会机构字第【 】号文件发行,是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和管理的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开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格。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享受集合计划的收益,同时按"买者自负"的原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香港、纽约、纳斯达克、伦敦、新加坡等证券市场,集合计划的资产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的波动等因素而发生波动。本集合计划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股票(包括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50%,最高可达95%,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资产的10%,金融衍生品的总体风险敞口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的100%。本集合计划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客户可能因本计划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格波动和人民币升值而产生本金损失。客户在参与前应详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本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的讲解。

委托人投资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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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计划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证券市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政策的变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计划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当宏观经济运行进入紧缩或衰退阶段时,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负面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同时也会影响证券市场上股票、债券等投资工具的估值水平。因此利率的变动将导致本集合计划资产价值及收益水平的波动。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本计划投资收益变化。

(5)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计划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因此各国或地区处于不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阶段,将对计划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海外证券市场可能由于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映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并且投资市场如:美国、英国、香港、新加坡的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6)汇率与外汇管制风险

本计划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但是本计划投资于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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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市场以非人民币报价的上市证券资产。如果港币、美元、英镑、新加坡元等货币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则以人民币计价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将会下降。此外,若上述国家或地区采取外汇管制措施,将可能使汇兑风险加大。

(7)购买力风险

本计划投资的目的是使本计划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计划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计划资产的保值增值。

(8)政治风险

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可能发生政治局势变化(如政变、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这些变动将对证券市场造成波动,并将影响本计划的收益。

(9)政府管制风险

本集合计划所投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比如资本或外汇控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款等,这些都将给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10)新兴市场投资风险

相比较成熟市场而言,新兴市场往往具有市场规模较小、发展还不完善、制度还不健全、市场流动性较差、市场波动性较高等特点,从而导致投资于新兴市场的资产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和潜在风险。

(11)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的价值是从一些基础资产(如股指、股票、利率、汇率)价格中派生出来的,但是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其价格波动往往较基础资产价格的波动更为剧烈。此外,部分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而导致流动性风险。

(12)金融模型风险

本集合计划在进行投资时,可能会使用某些金融模型分析宏观经济、市场趋势及对公司进行估值等。这些金融模型由于理论或实践上的原因,可能有某些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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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并导致错误的结论,从而对投资收益造成负面影响。

(13)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14)法律风险

指本集合计划因监管部门的行政措施或因民事诉讼争议而须支付罚款、罚金、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所导致的风险。

(15)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国家或地区会计政策的变化或在实施会计核算中出现差错,可能导致本集合计划的收益水平的变化。

(16)税务风险

由于各国家或地区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本集合计划实际承担的税收费用较预期为高,从而影响本集合计划的收益水平。

(17)交易结算风险

由于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市场的交易对手或交易结算中介机构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可能导致本集合计划不能正常完成交易结算,从而影响本计划的正常运作及收益水平。

2、管理风险

本计划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本计划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本计划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人员配置等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本计划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本计划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此外,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资产托管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将可能导致本集合计划不能正常运作,从而给投资者的投资带来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包括三类。一是指在市场中的投资操作由于市场的深度限制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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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市场剧烈波动而导致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从而可能为本计划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二是指由于投资者的大规模退出要求可能导致本计划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或者由于单个委托人大额退出需提前预约而影响其资金流动性的风险。三是指在发生超额认购或申购时,因采取渠道比例配售及先到先得方式,投资者可能因认购或申购无效而影响其资金流动性的风险。

4、其他风险

(1)不可抗力风险。战争、自然灾害、金融危机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给投资带来风险,导致本计划资产的损失。

(2)本计划设立失败的风险。本计划可能由于未达到最低募集限额、未能在制定期限内备案等原因而导致计划不能成立,从而使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投资的资金面临风险。

(3)技术风险。当电力设备、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本计划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交易、清算、估值、注册登记等活动。技术系统故障既可能来自于管理人或托管人,也可能来自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外部机构。

因本计划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权证等金融衍生品,而这些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有可能完全损失,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投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同于储蓄和债券投资,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或本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由于各种风险因素的存在,客户预期的获利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客户在做出投资决定、签署产品合约之前:(1)应认真阅读《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及《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如有疑问即应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权威机构进行咨询及寻求解释;(2)应充分了解相关交易的内在风险以及影响客户资产或/及权益损失的重要因素,充分了解交易所涉及的所有法律、税务及会计特征及后果,充分了解履行合同文件的责任;(3)应完全明白相关理财交易是否符合其交易目的与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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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应仅在确认其具有识别及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确认已从相关机构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确认拟进行的交易完全符合其本身从事该交易的目的之后,才可作该计划交易。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和损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客户,请签字;机构客户,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