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0-09-30 14:56:28

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483号文批准设立,自2010年8月23日起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部、中国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客户进行推广。截止2010年9月21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所有参与资金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验资,此次推广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306,920,614.59元(含参与资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人民币100,489.31元)。 按照单位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306,920,614.59份(含推广期利息折算份额),有效参与的客户户数为1,437户。以上数据的计算和确定均严格遵守《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及《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和《国泰君安君富香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0年9月30日成立。自成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支付,不另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集合计划成立后,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按有关规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享受到本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ja.com )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