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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公告

2010-10-25 14:56:28

根据《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和《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迎来第一个开放期,投资者可以通过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本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放期安排

本次开放期为2010年10月29日至2011年11月4日的5个工作日(本公司暂停申购、退出时除外),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二、 特别提示

1、 参与、退出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计划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该净值在T+1日公告。

2、 根据监管要求,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需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须与所参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根据华西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评价体系,本集合计划属于稳健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只适合“稳健型投资

者”参与。

3、 开放期间,若客户为首次申请参与本集合计划,须前往推广机构签署本集合计划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

4、 根据《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10]543号)的有关规定及《说明书》、《合同》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规模上限为10亿份。

5、 参与费用和退出费用

(1)参与费率

资金规模(M)

参与费率

500万元以下

1.00%

500万元(含)-1000万元

0.5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1000元

参与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集合计划资产。

(2)退出费率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退出费用

6、 《合同》中约定:(1)当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2)在委托人退出和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根据该约定,管理人将在投资者办理退出时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办法如下:

当委托人参与本计划期间折算的年化收益率低于0(包括本

数),不提取业绩报酬;

当委托人参与期间折算的年化收益率高于0(不包括本数),

提取年收益率高于0 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

在委托人退出本集合计划或者本集合计划终止日,业绩报酬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20% ( 0) m n

m n

n

P P

R N P R

p

? ? ?

? ? ?? ? ? ?

? ?

其中:

m 表示退出日期,n 表示参与日期;

R 为委托人退出当日时提取的业绩报酬;

m P 为该委托人退出当日或计划终止日的计划份额净值;

n P 为委托人参与当日的计划份额净值;

m N 为委托人退出当日或计划终止日退出总份额。

7、 具体参与及退出安排,请查阅《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

华西证券网站http://www.hx168.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本公司全

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8-81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

热线95501 垂询。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