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本公司作为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广发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
根据《 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在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我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本次分红时计提业绩报酬,并将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向全体委托人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6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默认方式
1 、分红登记日、除息日:
2 、红利发放日:
3 、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创业2 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现金分红方式的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中发生的银行转账等费用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负担。
六、咨询办法
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888 转2
第一创业证券公司网站:www.firstoaPital.com.cn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