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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扩大试点细则待出

2011-04-13 21:36:14易天富基金网

  记者4月13日从部分国家级高新园区了解到,由于“新三板”扩大试点的具体办法和扩大试点园区评审办法有待明确,各地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园区尚未开始向有关部委递交申报材料。

  一家国家级高新园区的部门领导对记者表示,该园区以及所在省市的人民政府都已就争取首批“新三板”试点出台了相关办法和配套的支持政策。但是目前监管部门还没有通知各地园区报送材料,这主要是因为扩大试点办法和试点园区评审办法有待明确。

  全国目前共有80多家国家级高新园区,此前有报道称,其中15-20家有望进入首批扩发试点范围。这些园区中,有很多在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时,就已经开始做相关的准备。其中,部分园区曾在2007年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推荐挂牌企业,一些企业当时通过了预备案。

  不过,2008年上述工作一度停滞,此后证券业协会不再进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预备案。2010年,“新三板”呼声再起,一些经济发达省市重新向监管部门争取试点资格,并在监管部门要求下,着手企业资格认定和风险处置方面的制度、组织准备。

  由于时间延宕较长,2007年通过券商尽职调查的高新园区推荐挂牌企业,现在不得不引进中介机构,重做财务审计和尽职调查工作。一位拟挂牌企业负责人对记者坦言,这些工作必须一把手负责,相当耗费时间精力。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明确“新三板”扩大试点的政策和办法,以便试点尽快启动。

  今年1月,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会议上明确,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扩大“新三板”试点将是今年证监会八项重点工作之一。两会期间,“新三板”扩大试点也是有关资本市场的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思路,“十二五”期间将分步推进场外市场建设,首先在国家级高新园区内试点,待制度体系形成和稳定之后,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上个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目前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