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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双汇发展”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1-04-21 15:42:3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3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双汇发展(000895)采用估值模型进行估值调整。(详见本公司2011年3月19日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综合考虑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4月20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