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信证券红利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信证券红利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前三个月为封闭期,在该期间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成立满三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都可以办理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的业务。
关于中信证券红利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1年8月25日成立,至2011年11月25日封闭期届满3个月,自2011年11月25日本集合计划封闭期结束,投资者在其后的每个工作日(含结束日当日)可办理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推广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