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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首钢股份”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1-11-23 15:42:3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9月2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首钢股份(代码:000959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11年9月27日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综合考虑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11月2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首钢股份股票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