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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价值成长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分红提醒

2013-02-06 14:56:37

本公司作为创金价值成长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为及时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创金价值成长2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同意,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13年2月7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第三次收益分配,分红提醒如下:

一、收益分配预案

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以截止2013年2月7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派发红利。

根据《创金价值成长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或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我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本次分红时计提业绩报酬,并将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默认方式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13年2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13年2月19日。

3、本次分红默认方式为红利再投资。需要修改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的委托人,请于2013年2月7日前(含当日)的交易时间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或至原认购网点办理修改分红方式的手续。若遇到网上交易无法修改分红方式的情况,请及时至原认购网点办理或咨询营业网点客户经理。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创金价值成长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现金分红方式的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2月19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中发生的银行转账等费用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负担。

六、重要提示

本分红提醒提前告知委托人,便于修改分红方式,本公司将在分红分配金额及比例确定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另行刊登相关正式分红方案或变更分红方案。

七、咨询办法

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888

第一创业证券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