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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证券庆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公告

2013-09-03 14:56:40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安全保管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推广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如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备置的《齐鲁证券庆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齐鲁证券庆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齐鲁证券庆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三)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管理人郑重提示委托人:在每次参与本集合计划(无论认购参与还是存续期参与)时,委托人应依据《齐鲁证券庆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推广机构出具的相关业务办理凭证向推广机构查询参与结果。

(四)本公司可根据推广期间的具体情况对推广事宜做适当调整。

(五)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资产管理合同。请委托人在推广机构营业网点或通过推广机构指定网络平台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申请电子签名。

二、本集合计划概况

(一)名称与类型:齐鲁证券庆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存续期:本集合计划无固定存续期限,出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终止清算。

(三)集合计划每份额面值:壹元人民币。

(四)目标规模: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的募集规模不超过0.75亿份。

(五)收益权益期及预期收益率:本集合计划成立后首个收益权益期为集合计划成立日(含)起至首个开放日(含)止,首个收益权益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

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对委托人预期年化收益水平的估算,不代表委托人可以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率。

(六)最低参与金额:委托人的最低参与资金金额为300万元,最低追加参与资金金额为10万元,且必须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七)开放日安排:

本集合计划不设立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在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管理人出于为集合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等需要设置的特别开放日除外。

(八)参与、退出费率:

本集合计划无参与、退出费用。

(九)投资标的

本集合计划拟将募集资金用于认购“天津信托·工商企业(凯尔辛基股权收益权项目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

投资信托计划存在一定风险,例如借款人及保证人的信用风险、抵质押物的登记和处置风险、到期兑付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投资者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参与本集合计划。

三、设立推广期

本集合计划的设立推广期自2013年9月3日(含)起,并在之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合计划的推广、设立活动,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者参与申请情况决定推广结束日期。

投资者可在本集合计划推广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参与本集合计划。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推广机构约定。

四、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策略为主,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为:不同于股票投资的固定收益投资风险特征。

本集合计划的适合推广对象为代理推广机构现有客户中,具有匹配风险承受能力,对资产流动性需求不高,且认同集合计划投资理念的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于集合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含港、澳、台地区的居民)或机构投资者。

五、本集合计划的成立

各方一致同意,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如果A份额参与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其委托人数量为2人(含)以上,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管理人宣布本集合计划成立并开始运作。如果本集合计划成立,则投资者认购参与款项加计推广期内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折算成集合计划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各方一致同意,推广期满,集合计划参与资金总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或其委托人少于2人,或推广期内发生使本集合计划无法设立的不可抗力事件,则本集合计划设立失败。如本集合计划设立失败,管理人将委托人认购参与资金及其所产生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推广期结束后30天内返还给委托人,各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利息具体金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管理人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5日内,应当将发起设立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六、本集合计划推广的当事人

(一)管理人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电话:0531-68889822

(二)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9号

负责人:王百荣

电话: 023-62918155

联系人:崔艳琳

(三)推广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icbc.com.cn,服务热线 95588)。

(四)注册登记机构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或接受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集合计划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