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起,开放招商证券智远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申请业务(含“份额转换”业务参与)。
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前,应认真阅读《招商证券智远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证券智远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招商证券智远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