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先锋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4年2月21日起开始发行,现推广期参与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此次推广期本集合计划所有参与资金全部划入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为本集合计划开立的资产专用托管账户。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参与总金额为399,328,867.5元(含推广期参与资金在推广期间的利息28,867.5元)。
按照每份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推广期份额合计399,328,867.5份,其中有效参与资金在推广期间的银行利息折算份额28,867.5份。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齐鲁先锋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齐鲁先锋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4年3月3日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齐鲁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