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龙山国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龙山国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龙山国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码S05001,以下简称龙山国际)管理人齐鲁证券自2014年9月5日起向龙山国际份额持有人及合格投资者提供份额转让服务。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应先与管理人、托管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
参与转让的双方必须遵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柜台市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齐鲁证券柜台交易市场(OTC市场)进行份额的转让交易。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转让交易,管理人有权取消该笔交易。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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