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创金乐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2015年3月2日发布的《关于创金乐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的有关规定,“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为首个开放期,其中3月11-17日为参与开放日,3月11-13日为退出开放日。其后每自然季度末月的10日(T日)为开放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T-1日至T-6日为预约开放期,客户可于预约开放期预约参与退出”。现将创金乐享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后的相关事宜如下:
1、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后的第二个开放期为2015年6月10日。
2、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6月9日期间的业绩比较标准为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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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