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信证券日鑫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第五十条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及《日信证券日鑫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说明书》规定“存续期间委托人份额退出,管理人根据退出份额持有期限不同设置的差异费率向委托人收取退出费”的有关规定。经管理人研究决定:
一、将日鑫添利集合计划第十次开放期延长至2015年4月30日,延长期间只接受办理参与,不接受退出。
二、本次开放期延长期间参与的客户免除申购费、赎回费。
特此公告。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