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金慧泉精选对冲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金慧泉精选对冲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国金慧泉精选对冲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将迎来第一个退出开放期。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退出开放期为自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6日。 2、退出开放期可以办理退出业务。 3、退出费率的确定:委托人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时须按退出份额的持有期限缴纳退出费,具体退出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D) 退出费率(%) D<1年 1% 1年≤D<2年 0.5% D≥2年 0% 4、退出金额的计算:本集合计划退出时以退出申请日(T日)计划单位净值作为计价基准,按扣除退出费、业绩报酬后的实际金额支付。 5、本集合计划之后的退出开放期将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说明书约定正常打开,即本次退出开放期后的每月15日(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后一工作日可以办理退出业务,但自参与之日起持有不满6个月(即180天)的份额不得退出。如无变化,今后退出开放期将不再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