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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级份额第五次变化预公告

2015-10-19 17:40:58

根据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A级份额:B级份额的份额比例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6:1。由于管理人于2015年10月28日、29日、30日、11月2日、3日、4日、5日、6日对本集合计划A级进行申赎开放,开放期间本集合计划A级份额与B级份额比例可能超过合同约定比例,开放期结束后管理人可能将对本集合计划B级的份额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随后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