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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11 07:42:16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6月24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利鑫A,基金代码:163004)、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利鑫B,场内简称:利鑫B,基金代码:150042)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长信利鑫(LOF)”)。

根据《基金合同》和《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6年6月24日。

一、利鑫B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利鑫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5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016年6月24日是利鑫B份额的封闭期届满日,利鑫B将在该日日终,按照其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利鑫B(150042)份额拟定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五年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利鑫A、利鑫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长信利鑫(LOF)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五年期届满基金转换时利鑫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利鑫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份额赎回或转入长信利鑫(LOF)。若投资者不做选择,其持有的利鑫A份额将被默认转入长信利鑫(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利鑫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利鑫A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利鑫A的开放日原则上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规定,于2016年6月23日即利鑫A份额的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持有的份额赎回或转入长信利鑫(LOF)。若投资者不做选择,其持有的利鑫A份额将在2016年6月2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转入长信利鑫(LOF)份额。

四、五年期届满基金份额的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6月24日。

2、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利鑫A、利鑫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的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利鑫A份额(或利鑫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利鑫A(或利鑫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利鑫A(或利鑫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利鑫A(或利鑫B)的份额数×利鑫A份额(或利鑫B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利鑫A、利鑫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利鑫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利鑫A份额(或利鑫B份额)的转换比率、利鑫A(或利鑫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管理人将在利鑫A、利鑫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长信利鑫(LOF)份额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开始办理长信利鑫(LOF)的场内外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利鑫A、利鑫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长信利鑫(LOF)份额之日起45日内,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申请长信利鑫(LOF)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份额转换后长信利鑫(LOF)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上市交易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前3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利鑫A、利鑫B进行份额转换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五年期届满基金转换后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均保持不变。

六、重要提示

1、为保证本基金份额转换的平稳运作,自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起,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停止办理利鑫A的系统内转托管和利鑫B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封闭期到期后,利鑫B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在基金转型时,所有利鑫B份额将自动转入本基金转型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原有利鑫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可能会因其业务办理所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等方面的原因,不能顺利赎回。此时,投资者可选择卖出或者通过转托管业务转入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基金份额。

5、在长信利鑫(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x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700556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