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约定,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红塔登峰1号”)即将迎来第二十八个开放期,现将开放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期及开放日
本次开放期为3天,具体为2016年8月1、2、3日。
二、开放期业务办理时间
上述3 个工作日内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可在此期间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三、开放期内业务办理场所
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在红塔登峰1号各推广机构——红塔证券各营业部、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参与及退出业务。
四、开放期的参与和退出
1、参与及退出的原则:
(1)参与及退出的价格
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以投资者提交参与、退出当日收市后红塔登峰1号的单位净值作为参与、退出价格。
(2)参与及退出的方式
参与、退出采用“金额参与、份额退出”的方式,即参与以金额申请、退出以份额申请。
2、参与
(1)已参与红塔登峰1号的投资者
已参与红塔登峰1号的投资者,若选择追加参与的,最低参与资金为人民币1,000元。
(2)尚未参与红塔登峰1号的投资者
尚未参与红塔登峰1号的投资者,选择参与的,视同为首次参与,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具体参与流程与推广期参与时一致。
3、退出
已是红塔登峰1号的投资者选择在推广期退出的,应按集合计划说明书和管理合同相关约定,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办理参与的原营业网点,填写《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申请表》办理退出申请。
投资者部分退出时,单笔退出的最低份额为1,000 份。若某笔退出后投资人在某一推广代销机构处持有的份额少于10,000份,则剩余部分将一起退出。
五、开放期的参与和退出费用
1、开放期的参与费率如下:
参与金额(单位元) 参与费率
参与金额 1%
200,000≤参与金额 0.5%
500,000≤参与金额 0.25%
1,000,000≤参与金额 每笔1000元
2、开放期的退出费用及退出金额
(1)开放期的退出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T) 退出费率
T<5天 1%
5天≤T<36天 0.5%
36天≤T<50天 0.25%
50天≤T 0%
(2)开放期的退出金额。
退出金额为投资者提出退出申请当日的单位份额净值乘以退出份额,其中单位份额净值以该日收市后的估值数据为准;扣除退出费及业绩报酬(若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标准)后退出金额则为退出净额。
退出款项将于T+5日转入投资者的交易账户,发生巨额退出时除外。
六、巨额退出及大额退出
1、巨额退出
开放期内,退出一般不受限制。若发生巨额退出时,根据《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2、大额退出
单个委托人一次退出1,000万份(含)以上时,应比开放日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人,否则管理人有权拒绝其退出申请。
本公告中若与《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相关约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如投资者有疑问,请及时致电本集合计划各推广机构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ongtastock.com 获取相关信息(《关于红塔登峰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十八次开放的提示性公告》)。
温馨提示:若投资者在开户时所填写的信息发生变动,请各位投资者及时到您开户网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