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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N1份额开放公告(仅直销)-10月开放

2016-09-29 06:41:19
尊敬的投资者: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合同变更于2015年12月2日正式生效。依据变更后的《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产品合同条款,本计划根据不同运作周期分为不同份额。现将北斗星2号N1份额开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开放及收益期安排 产品名称 产品 本次参与 开放参与、退出日 参考年化 收益期 代码 起点金额 收益率 北斗星2号863007 100万 2016年10月10日 3.40% 2016年10月11日起至 2016年10月17日 N1份额 (运作天数7天) 2016年10月17日 3.40% 2016年10月18日起至 2016年10月24日 (运作天数7天) 2016年10月24日 3.40% 2016年10月25日起至 2016年10月31日 (运作天数7天) 2016年10月31日 3.40% 2016年11月1日起至 2016年11月7日 (运作天数7天) 2、 本份额可通过光证资管直销渠道销售,主要面向机构客户,为委托人可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办理份额申购、赎回事宜。首次参与本份额最低金额为100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管理人有权根据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开放期,并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 3、 若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未退出,则自该运作周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类份额对应本金及收益(当期收益转为计划份额)自动参与下一运作周期。如份额持有人选择退出,赎回份额对应本金及收益将于收益期到期日T+1日内划出。 4、 每个开放日,参与或退出价格按“确定价”原则确定,即各类份额开放期参与价格以每份额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当日的参与、退出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