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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12 07: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47

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式运作和开放式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期满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基金合同。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自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5日止。若截止该开放期结束日(即2017年9月2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9日发布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5日,因此,若发生本《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若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可以登录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990进行相关咨询。

4、本公告解释权归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