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8 15:23:23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场内简称无基金主代码003409交易代码003409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3日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5,517,596.82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409003410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205,417,496.82份100,100.00份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2)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杨皞阳朱萍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21-61618888电子邮箱investor@igwfmc.comZhup02@spdb.com.cn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95528传真0755-22381339021-63602540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wfmc.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本期已实现收益-753,803.59-858.911,151,658.12496.75本期利润3,469,711.722,291.74-2,774,345.45-1,506.56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260.0227-0.0132-0.0141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70%2.29%-1.32%-1.41%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10-0.0038-0.0132-0.0140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8,178,373.74100,953.44207,479,488.71104,582.19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341.00850.98680.9859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62%0.22%0.09%0.10%0.53%0.12%过去六个月1.03%0.16%1.13%0.08%-0.10%0.08%过去一年2.70%0.12%2.30%0.08%0.40%0.04%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34%0.11%0.83%0.10%0.51%0.01% 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52%0.22%0.09%0.10%0.43%0.12%过去六个月0.83%0.16%1.13%0.08%-0.30%0.08%过去一年2.29%0.12%2.30%0.08%-0.01%0.04%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85%0.11%0.83%0.10%0.02%0.0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2016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其他指标无。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3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72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26日,清算截止日为2018年1月26日)、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1月13日,清算截止日为2017年12月8日)、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毛从容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13日-17年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研究,并担任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自2005年6月起担任基金经理。成念良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8日-8年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4、公平交易监控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现象。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7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债券市场整体下跌,期间出现大幅波动。基本面方面,宏观经济保持较强的韧性,经济增速在2016年的基础上高位走平。基建投资增速较高,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稳中有升。受总需求平稳以及企业补库存影响,工业生产持续向好,工业品价格持续攀升,企业盈利出现回升龙头企业尤甚。政策方面,央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在1季度末对银行体系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2季度初银监会频频发文,目标直指金融去杠杆,期间央行两次上调MLF和回购招标利率,3季度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去杠杆防风险,监管政策逐渐明朗化,4季度国庆节前央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但力度低于预期。从金融数据上看,M2持续回落低于10%,融资数据却表现强势,表内贷款持续超预期,整体的社会融资总量也相对较高。受此影响,资金面持续比较紧张,特别是季末短端资金利率居高不下。由于基本面有韧性,叠加对金融监管的担忧,以及受海外加息债市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全年国内债市出现较大幅度调整,十年国债创2014年10月以来新高,截至12月31日,10年期国债和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为3.88%和4.82%,较去年末上行87BP和114BP。3年AAA中票和5年期AA+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为5.29%和5.67%,较去年末分别上行138BP和136BP。2017年权益市场结构性特征突出。上证50指数全年25.08%的升幅,沪深300大涨21.78%,,中小板指上涨16.7%,而创业板的跌幅为-10.67%。权重蓝筹股与中小板个股表现呈现冰火两重天。上半年盈利能力较强、估值较低的蓝筹板块表现相对较好;3季度总体震荡上行,尤其是大宗商品上涨带来的包括有色金属、钢铁、煤炭在内的周期行业上涨幅度较大。4季度仍是盈利确定的龙头企业出现了加速上涨。全年延续结构性的分化行情。可转债市场因下半年扩容压力表现一般,中证转债指数全年震荡下跌约0.16%。权益市场方面表现出结构性行情。组合在债券投资方面全年坚持以短久期操作为主,主要持仓是2年内城投债、短久期产业债,享受持有期收益,并减持了一些稍长久期的信用个券。权益方面保持灵活仓位,以业绩增长较确定的行业龙头为主要投资标的,全年主要持仓食品饮料、家电、保险等相关板块,同时加强波段操作,阶段性加仓5G、消费电子、光伏等板块。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2017年,景颐盛利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0%。2017年,景颐盛利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0%。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海外基本面看,12月议息会议美联储宣布加息25BP,2018年隐含3次加息概率。2017年4季度美国GDP年化环比增速2.6%,显示美国经济内需依旧强劲,美联储全面上调未来经济预期。欧元区3季度实际GDP创欧债危机以来新高。日本3季度GDP当季同比回升至近两年来高位。欧日货币政策收缩正在路上。IMF上调今明两年全球增长预期至3.9%。海外货币政策收紧趋势明显,将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内货币政策放松空间。我们预计2018年国内GDP增长6.6%,整体比较平稳不会出现大起大落。从基本面场景来看,我们不再追求高增速而追求更高质量,地产投资依然维持高位,基建在财政和影子银行收缩下将有所回落,外需不差,制造业投资和消费升级仍维持较高景气度。需求略走弱、供给侧改革持续,PPI预计回落至3.5%左右;CPI受油价和食品价格影响会回升至2.5%左右,通胀中枢抬升但整体可控。企业盈利特别是龙头企业将会维持高位。我们的担忧是基本面不差却依旧不容易。货币政策继续偏紧,表外信用收缩拉低社融和M2增速,但理财回表需求下信贷环境还是非常强劲。流动性弱于2017年,高杠杆下财政政策的扩张不如2017年。强监管政策会长期存在,政策共性就是业务回归本源,对市场格局影响深远。资金面上,超储率偏低的背景下,未来资金面走势很大程度上仍由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决定。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态度下,央行预计将继续削峰填谷保持流动性的不松不紧。央行宣布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应对春节期间的流动性缺口。显示央行对市场的预调微调。我们预计短端资金利率仍将维持高位。组合投资仍维持短久期、低杠杆和高信用等级的策略。我们认为利率债具备配置价值,但由于金融监管及去杠杆政策的持续推进,需求受到很大抑制。未来供需关系如何演变是影响利率债收益率水平的主要因素。基于对宏观和政策面的判断,1季度债券市场的机会不大,仍处于利率的磨顶阶段,短久期拿票息控制信用风险仍是最佳的投资策略。信用债由于信用利差反应并不充分,低等级信用债仍面临信用利差走扩风险,维持择优选择中高等级债券进行配置。权益方面,在无风险收益率持续高企的背景下,权益市场波动率加大,我们仍然会关注结构性机会,通过择个股、波段操作来增强收益。重点关注受益通胀的大消费板块,有估值优势的金融地产板块。我们还会积极参与新发转债以及存量转债的投资机会。择机进行组合调整,控制组合回撤风险,尤其是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努力为投资人创造长期投资回报。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C类份额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对本基金两类份额均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期内,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1,006,692.792,456,582.04结算备付金763,452.39-存出保证金32,984.2913,553.77交易性金融资产194,357,850.29172,733,940.00其中:股票投资20,213,481.00-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74,144,369.29172,733,94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00.0030,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1,021,369.863,472.22应收利息2,622,803.142,536,334.55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208,805,152.76207,743,882.5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319,972.42-应付赎回款-9.79应付管理人报酬70,608.9170,417.09应付托管费17,652.2517,604.24应付销售服务费34.2235.81应付交易费用48,557.787,244.75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69,000.0064,500.00负债合计525,825.58159,811.68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205,517,596.82210,358,605.75未分配利润2,761,730.36-2,774,534.85所有者权益合计208,279,327.18207,584,070.9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8,805,152.76207,743,882.58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205,517,596.82份,其中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134元,份额总额205,417,496.82份;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85元,份额总额100,100.00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4,995,355.65-2,429,378.121.利息收入6,046,203.952,217,282.2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7,889.37155,574.65债券利息收入5,693,050.641,926,666.0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85,263.94135,041.53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5,277,539.06-718,762.6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301,186.63-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4,089,765.93-718,762.6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113,413.50-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26,665.96-3,928,006.88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4.80109.20减:二、费用1,523,352.19346,473.891.管理人报酬617,524.82180,595.502.托管费154,381.1845,148.783.销售服务费403.7392.084.交易费用121,338.975,751.745.利息支出220,557.86-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20,557.86-6.其他费用409,145.63114,885.79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72,003.46-2,775,852.01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72,003.46-2,775,852.01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0,358,605.75-2,774,534.85207,584,070.90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472,003.463,472,003.46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841,008.932,064,261.75-2,776,747.18其中:1.基金申购款205,372,630.272,099,742.37207,472,372.642.基金赎回款-210,213,639.20-35,480.62-210,249,119.82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5,517,596.822,761,730.36208,279,327.18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0,505,632.78-210,505,632.7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775,852.01-2,775,852.01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47,027.031,317.16-145,709.87其中:1.基金申购款70,816.59-208.3570,608.242.基金赎回款-217,843.621,525.51-216,318.11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10,358,605.75-2,774,534.85207,584,070.90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康乐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14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于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1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467014_H08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210,497,924.14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7,708.64元,以上实收基金合计为人民币210,505,632.78元,折合210,505,632.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会计估计变更参见7.4.5.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无。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本期末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期损益均无影响。差错更正的说明无。税项(1) 印花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2)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托管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交易。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617,524.82180,595.50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89.20172.19注: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4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54,381.1845,148.78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H=E×0.40%/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的关联方销售服务费。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006,692.7954,752.442,456,582.0467,342.49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于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 承诺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2. 其他事项(1) 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0,354,050.29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74,003,800.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72,733,940.00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或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本基金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无净转入(转出)第三层次。(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3. 财务报表的批准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20,213,481.009.68其中:股票20,213,481.009.68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174,144,369.2983.40其中:债券174,144,369.2983.40 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00.004.31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70,145.180.858其他各项资产3,677,157.291.769合计208,805,152.76100.00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11,336,905.005.44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8,876,576.004.26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20,213,481.009.70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601中国太保83,6003,462,712.001.662000651格力电器67,6002,954,120.001.423601336新华保险31,8002,232,360.001.074000001平安银行166,6002,215,780.001.065000568泸州老窖30,9002,039,400.000.986600690青岛海尔89,0001,676,760.000.817000786北新建材71,9001,617,750.000.788600741华域汽车52,3001,552,787.000.759600438通威股份96,8001,172,248.000.5610601318中国平安13,800965,724.000.46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0651格力电器4,385,376.262.112601601中国太保3,263,282.911.573000568泸州老窖2,878,153.001.394300323华灿光电2,404,603.001.165002475立讯精密2,258,361.001.096600498烽火通信2,178,902.841.057601336新华保险2,121,348.001.028000418小天鹅A2,101,052.001.019002241歌尔股份2,039,742.450.9810600690青岛海尔2,027,455.000.9811000001平安银行2,005,832.400.9712002273水晶光电1,930,411.000.9313601211国泰君安1,854,763.000.8914600741华域汽车1,795,566.010.8615002384东山精密1,795,375.000.8616002035华帝股份1,690,878.220.8117000848承德露露1,672,161.000.8118000786北新建材1,665,173.000.8019000725京东方A1,100,852.000.5320600458时代新材1,056,751.000.51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475立讯精密2,419,806.321.172600498烽火通信2,186,637.001.053000418小天鹅A1,939,312.000.934002035华帝股份1,859,772.000.905300323华灿光电1,838,289.000.896002273水晶光电1,827,730.000.887601211国泰君安1,789,474.000.868002241歌尔股份1,639,698.000.799002384东山精密1,584,542.000.7610000651格力电器1,501,970.000.7211000725京东方A1,474,972.000.7112000848承德露露1,396,263.200.6713000568泸州老窖1,030,810.960.5014600048保利地产1,003,000.000.4815600332白云山981,466.000.4716600458时代新材865,540.000.4217600050中国联通841,698.000.4118000858五 粮 液683,205.000.3319600741华域汽车624,488.000.3020600690青岛海尔532,400.000.26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49,305,486.09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9,526,427.48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39,789,800.0019.10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9,864,800.0014.344企业债券14,180,000.006.815企业短期融资券120,034,000.0057.63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140,569.290.07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174,144,369.2983.61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179100317杭州湾SCP002200,00019,954,000.009.582108601国开1703110,00010,975,800.005.27312229513川投01100,00010,101,000.004.85404175901017浦东土地CP001100,00010,033,000.004.82501175203717珠海华发SCP005100,00010,030,000.004.82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等问题,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银监罚决字〔2017〕14号),中国银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平安银行处以罚款共计1670万元。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平安银行隶属于中国平安集团,该集团是集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大型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且平安银行自身资产规模超过万亿,资产质量较好,可能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一定合规问题,但后续已接受监管处罚并改正,综合分析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处罚对其投资价值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32,984.292应收证券清算款1,021,369.86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2,622,803.14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3,677,157.29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259793,117.75205,347,226.1299.97%70,270.700.03%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250,050.00--100,100.00100.00%合计261787,423.74205,347,226.1299.92%170,370.700.08%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137.360.00%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合计137.360.00%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C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210,397,892.65107,740.13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10,252,535.69106,070.06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05,372,329.13301.14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10,207,368.006,271.20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5,417,496.82100,100.00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许义明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赵代中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2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60,000.00元。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8,831,913.57100.00%73,416.57100.00%未变更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8,257,108.56100.00%1,619,200,000.00100.0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0906-20171231-101,950,442.83-101,950,442.8349.61%220170828-20171108-34,830,812.09-34,830,812.0916.95%320170101-20170913210,003,700.00-210,003,700.00--个人-------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1、大额申购风险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