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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4-11 06:55: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8年4月9日17:00止。2018年4月1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13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丰信A)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950,182.90份,占权益登记日丰信A基金总份额的83.41%,参与投票的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丰信B)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7,713,981.19份,占权益登记日丰信B基金总份额的52.63%。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丰信A和丰信B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分别占权益登记日丰信A和丰信B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丰信A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丰信A基金份额为11,950,182.90份,占参与投票的丰信A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参与投票的丰信B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丰信B基金份额为87,713,981.19份,占参与投票的丰信B基金份额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上述表决结果分别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丰信A和丰信B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丰信A和丰信B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18年4月10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4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变更基金名称及运作方式

基金名称由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终止分级运作,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份额折算等机制,转型后本基金以普通开放式运作。

(二)变更提前终止条款

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4月10日起对本基金增加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修改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等投资相关条款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合同》中收益与分配内容进行了调整。

(五)调整基金的费率

对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赎回费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删除了销售服务费,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8% 0.32%

100万≤M<500万 0.4% 0.12%

M≥500万 每笔1000元

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25%

Y≥30天 0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赎回选择期为2018年4月11日至5月10日,详细安排请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五、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9号)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