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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8-06-16 15:59:31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8年6月19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部分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43)、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3;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4)、红塔红土优质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673;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674)、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2023;C类份额基金代码:002024)、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2717;C类份额基金代码:002718)、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5231;C类份额基金代码:005232)

二、开通时间

自2018年6月19日起

三、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座801

法定代表人:刘辉

联系人:黄镜然

联系电话:0755-33372651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其它说明事项

1、定投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代销机构的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代销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同时,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