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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8-11 12:54:07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 年 5 月 2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 年 8 月 11 日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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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 8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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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 年 9 月 18 日证监许可[2012]1233 号文

核准募集,自 2015 年 5 月 4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连

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截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65.2 万元,基金资

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

向证监会报备,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发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

召开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通力律

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

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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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680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9 月 13 日证监许可

[2012]1233 号文核准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02,837,922.71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

结转的份额)。自 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

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

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65.2 万元,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向证监会报备,提议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终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发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

止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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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2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2 月 22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10,110.56

结算备付金 0

存出保证金 8,211.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应收证券清算款 0

应收利息 1,598.57

资产总计 719,920.96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9.66

应付托管费 83.15

应付交易费用 0

其他负债 163,275.10

负债合计 163,557.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70,414.75

未分配利润 85,94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6,363.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9,920.96

注: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

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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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情况

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组对

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包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

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代为支付。

(二)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 年 5 月 22 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或者完成变现,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8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聚潮策略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为了提

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该部分

资产进行垫付。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8,211.83 元,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划

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1,598.57 元,其中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54.68 元已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划付至托管账户,应收申购款利息 27.84 元已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划付至托管账户,应收活期存款利息已由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资产为人民币 719,920.96 元,该金额为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所有资产金额之和。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99.66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83.15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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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63,275.10 元,包括应付赎回款、应

付赎回费、信息披露费、预提审计费、预提 2018 年 1 季度银行间账户维护费等。

a)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960.18 元,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

付赎回费 14.92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支付。

b)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2017 年度)为人民币 100,000 元,该

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8 日支付。

c)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审计费为预提的 2017 年审计费,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支付。

d) 本基金 2018 年 1 季度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预提 9,300 元,实际支付 7,500 元,

该款项已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以及 2018 年 5 月 10 日支付。预提与实

际支付的差额部分计入清算期间损益。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清算

期间

项目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1,463.78

2、股票变现损益(注 2) 0

3、其他收入(注 3) 10.01

清算收入小计

1,473.79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注 4) -1,745.00

三、清算净收益 3,218.79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包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结

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直销申购款利息。

2、股票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卖出股票金额与其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3、其他收入指赎回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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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包括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止清

算期间的银行汇划手续费(55 元)、一季度账户维护费预提与实际支付的差额部分。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2 月 22 日基金净资产 556,363.05

减:2018 年 2 月 23 日确认的申购赎回净权益 9,662.8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218.79

二、2018 年 5 月 22 日基金净资产 549,918.95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18 年 5 月 22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49,918.95 元。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2018 年 5 月 22 日